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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我覺得gay炮很噁心


到底要怎麼投我還沒看懂|||這是反串嗎?|||禍源甲|||B1愛家唯一投法10,11,12不同意14,15同意B2誰跟你反串B3霍霍霍霍霍霍霍|||甲鬼甲怪|||B5你在自我介紹?|||可撥甲整天嘴反智萌有錢做廣告結果做的事也差不多??|||B6我不甲|||Gay炮真的很噁心|||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設專法哪裡歧視同性戀了?我就是歧視同性戀啦==|||B11乾脆民法修一修同性異性都變成兩部專法公平公平別說憑什麼異性戀要跟著改我會回你憑什麼異性戀是民法同性戀是專法|||B12啊現在就是異性戀是民法啊說什麼東西啊自己選擇跟別人不一樣的路還要世界繞著你們轉真是可悲|||B13所以我說乾脆兩個一起改一改我看還有誰有話講誰說同性戀是自己選擇跟別人不一樣你又知道世界上是先有異性戀為什麼你不說是異性戀跟同性戀選擇不一樣|||B12歡迎發起公投挑戰民法不過大概連署就廢到笑|||B14應該是異性戀先出生才有同性戀的喔~不然怎麼生出你們呢?啊你要跟我辯這個也沒用,反正現在需要別人支持的就是同性戀,你爽就好去同溫層取暖也可以取暖完記得回來面對現實|||B15不用挑戰民法啦我的意思是說不管異性同性只要在法規範上平等就好了如果要專法就兩個都專法如果要修法那就兩個都一起修進民法親屬編總之以平等、相同法位階、相同保障為目標|||B16你確定同性戀不會跟異性性交?你確定異性戀就不會跟同性戀出軌?我剛好都有遇過同性戀找異性戀性交異性戀背著另一半跟同性交往可能是你的見識不夠廣多交點朋友世界還很大|||B18貴圈真亂|||B19這個可能滿大圈的哈哈哈牽扯蠻多人的??|||樓樓樓上怎麼會覺得看過同性戀跟異性戀性交就是學識淵博見識如海那些支持同性戀的總說出這種程度的言論又會覺得自己說的話富含邏輯性自我優越才會被鄙視厭惡唾棄|||B17專法位階並沒有低於民法保障的權益也一樣請問法律上不平等的地方在哪裡|||B22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他並不是實質的不平等他是形式上不平等|||立專法又比改民法燒錢、花時間再來多燒一些納稅錢誰能保證法案不被延宕然後延宕的時間又是多長接著繼續吵這個議題最後大家都該該叫何必呢...|||B23我是不想提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啦一是這樣說專法不就反而高階了嗎二是這也不適用於民法跟專法婚姻的關係吧畢竟不會有人在法律上擁有雙重性別而當他要結婚時被迫優先使用同性身分結婚啊這只是你價值觀認為不平等而不是法律上不平等|||B25是更高階沒錯但是更高階並不代表他就是平等他還是形式上的不平等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的概念是當你的構成要件符合特別法的時候以特別法處理這個跟他的性別沒有什麼關係唷至於價值觀我覺得沒有什麼平不平等互相尊重理性討論|||B24還記得大法官釋字解釋文有說兩年內若未完成修法直接適用現行民法唷到時候就什麼都不用吵了也不用花錢這個主意不錯|||B26所以我說這只是你價值觀上認為不平等啊就法律來講就是沒有違憲啊所以才在公投立法方向該往哪個價值觀走你說到符合要件那我想請問你民法跟專法的符合要件是什麼?不就是性別嗎不然到時候專法出來我難道還能用專法跟異性結婚哦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不要googllewiki貼上來就好像有道理請先消化一下嘛|||B28我可沒說專法違憲唷那個是大法官留給立法者的空間我只有說若一個專法一個民法不平等你下面的那個問題我舉個例子好了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投敵罪他是一個身分犯的概念中華民國刑法並沒有規範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是軍人你不會有投敵罪的問題但是陸海空軍刑法還是特別法啊因為你如果不是軍人你就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你適用的就會是中華民國刑法就這個罪名來說來說你就只有可能構成一者的構成要件你民法跟專法雖然你只會用到一個但是專法仍是特別法因為你只要符合其中一者的構成要件另一個就一定不會符合也就是說不在另一者的構成要件內|||B29所以我才說我不想提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啊你自己提到又自己講一堆是要幹嘛我所謂沒有違憲指釋憲對於同婚的修法或立法方向要保障人民在婚姻上的平等權且也提到並沒要求何種形式屬於平等所以他要求的是實質上的平等這要一來你認為專法跟民法是不平等的不就僅限於價值觀討論範圍內?|||B30我會提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是為了凸顯專法與民法的不同,在法律位階上,專法與民法是在相同位階,但是專法優先於普通法(民法),他的確是符合憲法保障之平等權,從憲法保障的內容上來看,他的確實質上平等,但是在保障的形式上不平等啊,但若從價值觀的角度上來看,他在形式上保障了同性間婚姻的價值,但是在實質上同性與異性間對於婚姻的價值在在法律上卻又不平等,因為不應該因為性向差異而造成適用專法與民法的差異,這個我認為只是從不同的角度切入所造成的想法差別,所以我才會說乾脆要普通法就兩個都普通法,要專法,就兩個都專法,這樣就不會有平不平等的問題了。不過我個人覺得最合適的方式是,直接將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在民法中分為兩編,這樣清楚又明瞭,應該也不會有平不平等的爭議|||B31我認為不用提及專法優先於普通法是因為這並不對平等權的要求造成任何侵害,提到的結果如上面都是討論些無關緊要的事。而我初以為你在B17所提及的在法規上平等就好是你的訴求,故才對你提問專法與民法在法規上有何不平等,而後你改口說其實你是認為形式上有不平等。但大法官釋憲對婚姻平等權的要求並不是在法規形式上的,所以我認為你所謂的不平等是屬於價值觀上認為不平等,而這就屬於要在公投上做價值觀競爭的處理了,故我於B15便說你可以發起公投連署挑戰民法,你卻又不願意,這不是跳針嗎?且價值觀是根深蒂固的,少有改變。我並不認為法律往哪一個方向走反方就會順從,這些摩擦是沒辦法消弭的。今天做公投僅是對立法方向作出民意總結而已,並不是為了社會和諧。|||是說世新愛家方怎麼都沒在現實中看到只敢在網路上嘴砲卒仔|||因為噁甲都活在同溫層啊傻屌|||是說有人注意到原poB4的留言嗎|||笑死,一起教訓噁爛缸假|||見臭甲一次吐一次不要再攪便了好嗎|||覺得B31說得很好??|||全都不同意就好|||B32我對不同樓的留言就只針對那樓的留言回答別斷章取義我的訴求本來就是平等這點我在b31有仔細論述不管從任何角度上的形式層面或者是實質層面但是對於修法或專法我倒沒太大意見同性婚異性婚一樣就行了要專法就一起專法要民法就一起民法另外我在b17的留言是針對b15的回應我的意思就如同前段所說我沒有要挑戰民法也沒有要挑戰專法只要兩者使用同一種方式規範不管使用哪一種我都支持不過你最後一段對於公投的論述我蠻贊成的但是如果可以在衝突前兩方都各退一小步達成共識那我想社會會變得更和諧|||B38感謝支持|||B40大家公平地藉由公投管道決定同婚的專法與否,你若想要求同形式你可以走公投管道。而不是舉著公平的大旗要求不經過公投的特權,來行使你的訴求。這樣不是民主而是意識形態的無意義爭鬥。|||B16講半天生物學的觀點來看同性戀就只是一種防止人口過剩的生物機制,你們天生就是殘缺的吼抱歉|||B42如何處理這個案子這個是屬於立法院的權限範圍你知道公投結果有拘束性但是沒有強制執行力嗎立法院是可以不遵照公投結果來修法或立法的以上所有言論都是我個人的想法我並沒有要求別人接受我們只是理性的討論我認為修法較偏向我的想法所以我個人是比較支持修法啦不過我的意思是是不是除了修法與專法我們還有其他的選擇這個是大家可以仔細思考的|||B43所以異性戀不想生小孩從生物學的角度也是防止人口過剩的生物機制?照你這麼說,不孕症也是屬於天生殘缺?頂客族也是殘缺?|||B45不孕症是基因缺陷頂客是個人選擇來啊同性戀是基因缺陷還是個人選擇選啊|||B46照你這麼說那單身狗呢一個人好像也生不出來欸單身也有錯囉同性戀不是基因問題我想大多數也不是選擇問題但是為什麼這就是天生殘缺而且您認為人類生活就只為了生小孩嗎那您的生活還真是單調|||B47同性戀就是基因問題跟生物機制啊zzzzzzzz|||B48我怎麼不知道同性戀的基因跟異性戀不一樣這可是醫學重大發現啊如果你說生物機制我勉強同意啦但我不認為那就是殘缺5A3167390F154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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